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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傅玉盗窃案获判
2019-11-29 17:27: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近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傅玉盗窃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傅玉(男,33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