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同波等人寻衅滋事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李同波(男,42岁,江苏省灌云县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被告人赵云杰(男,32岁,吉林省榆树市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刘晓光(男,28岁,江苏省灌云县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近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同波等人寻衅滋事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李同波(男,42岁,江苏省灌云县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被告人赵云杰(男,32岁,吉林省榆树市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刘晓光(男,28岁,江苏省灌云县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