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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祝康合同诈骗案一审获判
2020-05-11 17:10: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祝康合同诈骗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祝康(男,40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