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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小让寻衅滋事案一审获判
2020-05-30 18:35: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小让寻衅滋事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王小让(男,49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