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红卫、王艳2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陈红卫(男,42岁,河北省定州市人)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王艳(女,41岁,江苏东海县人)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红卫、王艳2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陈红卫(男,42岁,河北省定州市人)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王艳(女,41岁,江苏东海县人)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