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共受理审查逮捕41件47人,同比分别下降 52.9%、下降56.5%;共受理审查起诉226件314人,同比件数下降9.6%、人数下降20.1%。
2.逮捕和起诉。经审查,共批捕31件33人,同比分别下降 50.8%、下降54.8%;共决定起诉191件260人,同比分别下降4%、下降26.8%。
3.不捕和不诉。不批捕19人,同比下降47.2%,不捕率为36.5%,同比增加3.5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49人,同比下降25.8%,不起诉率15.4%,同比减少0.2个百分点。
4.判决。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277人;生效无罪0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0;不负刑事责任0人、免予刑事处罚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