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共受理审查逮捕76件110人,同比分别上升15.2%、下降22%;共受理审查起诉196件273人,同比件数上升64.7%、人数上升62.5%。
2.逮捕和起诉。经审查,共批捕45件58人,同比分别下降19.6%、下降50%;共决定起诉101件126人,同比分别上升32.9%、上升4.1%。
3.不捕和不诉。不批捕48人,同比上升84.6%,不捕率为45.3%,同比增加27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14人,同比下降50%,不起诉率9.8%,同比减少8.9个百分点。
4.判决。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265人;生效无罪0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0;不负刑事责任0人、免予刑事处罚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