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共受理审查逮捕51件71人,同比分别下降44.57%、37.72%;共受理审查起诉269件354人,同比分别下降19.94%、17.87%。
2.逮捕和起诉。经审查,共批捕31件43人,同比分别下降50.79%、46.25%;共决定起诉305件411人,同比分别下降1.61%、0.96%。
3.不捕和不诉。不批捕27人,同比下降12.9%,不捕率为38.57%,同比增加10.64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95人,同比上升82.69%,不起诉率18.77,同比增加7.64个百分点。
4.判决。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261人,生效无罪0人、不负刑事责任0人、免予刑事处罚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