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0 件80人,同比分别下降13.04 %、13.98%;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5件385人,同比分别上升2.82%、2.39%。
2.逮捕和起诉。经审查,共批捕49件68人,同比分别上升6.52%、13.33%;共决定起诉162件223人,同比分别下降5.81%、上升5.19%。
3.不捕和不诉。不批捕10人,同比下降64.29%,不捕率为12.82%,同比减少19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65人,同比上升30%,不起诉率22.41%,同比增加3.4个百分点。
4.判决。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248人;生效无罪0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0;不负刑事责任0人、免予刑事处罚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