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量刑建议书】孙军等人寻衅滋事案量刑建议书
2019-09-10 15:38: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量刑建议书

  东检一部量建〔2019〕***号

  被告人孙军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孙军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因其具有以下量刑情节:

  1.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累犯

  2.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坦白

  3.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前科、恶势力犯罪集团

  4.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无

  5.其他:无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二三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九十七条规定,建议对被告人孙军在有期徒刑7-9年之间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此致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副检察长:***

  检 察 员:***

  2019年**月**日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