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人,却在拿到理赔款后不久,主动退缴了保险公司理赔款,还因涉嫌保险诈骗罪成了被告人,从“理赔人“到”被告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保险诈骗案获判,4名被告人也分别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一起看似寻常的交通事故
2019年*月*日晚,江苏省东海县某某镇中心小学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私家车驾驶人李某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杨某越野车,两辆私家车损毁严重。撞车后李某第一时间想要逃走,但被杨某发现并拦下理论。李某妻子张某、女婿王某闻讯赶至现场,杨某想要报警解决,当场被张某、王某拦下,张某自知丈夫中午喝酒了,酒后驾车的行为不对,想要私下协商解决。经过协商,李某当场支付18万元给杨某,买下了杨某的黑色越野车,同时,李某让王某顶包并拨打报警电话称王某为涉案轿车的实际驾驶人,随后又让王某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事故理赔。
不久后,交警赶到了现场,经认定,私家车驾驶人李某驾驶时未注意观察路况撞上停放在路边的杨某越野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与本次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无责任。事后,李某申请保险公司理赔。理赔期间李某以34万元的价格将涉案轿车出售给汽修厂老板孙某,并协助孙某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42万余元。
他人检举牵出真假“肇事者“
然而,就在保险公司将所有理赔款赔付到位后,东海县公安局接到了他人关于此次交通事故的检举线索。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讯问涉案人员、询问证人、调取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种种迹象表明,李某就是这起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
一个糊涂决定成了刑事案件被告人
2020年*月*日,案件的实际肇事人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退缴了42万元保险理赔款。原来,事发当日,李某为了减少经济损失,一时糊涂便找了女婿王某来“顶包”报保险。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案件最终真相大白。
经东海县检察院审查鉴定,涉案李某轿车残值底价为19.6万元,李某实际保险诈骗金额为22万余元。承办检察官认为李某、张某、王某、杨某在明知酒后驾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且无法得到保险理赔的情况下,依然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系共同犯罪,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李某被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李某妻子张某、女婿王某以及杨某也因帮助骗取保险行为,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切勿贪图眼前小利因小失大
检察官提醒:宁走千步路,不冒一步险。酒后驾车已是违法行为,让他人顶包骗保的行为更不可取。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也不要因亲情关系、朋友义气而“挺身而出,拔刀相助“,要提高知法、遵法、守法意识,切莫因一时贪念,葬送自己的清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