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草盆栽旺,美丽动人心,这一美,却让有些人生出了歪心思。“我平时就喜欢养些花花草草,看到这些美丽的盆栽就忍不住拿回了家。我现在很后悔,希望你们给我一次机会”因为喜欢而顺走别人花草的吴某可能从未想过,自己会因为“爱”美而面临牢狱之灾。这令她懊悔不已的事情,要从2022年9月份说起。
据吴某交代:“我平时散步时发现一家店门口有两盆盆栽长得特别好,我看一眼就喜欢上了,观察了很多天后决定把它们带回家。第一次偷搬的时候我心里也很忐忑,特意选在了凌晨两三点没人的时候。”
第一次盗窃成功后,吴某胆子逐渐大了起来。同年10月、11月,其又在另外两家店门口分别偷走一盆盆栽。“我都是在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动手的,我想着几盆花也就百把块钱,不会有什么事儿。”
自以为不会有事的吴某没有想到,这盆栽“长腿”不见了,养盆栽的人怎么会发现不了呢?2022年11月,东海县牛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盆栽被盗后立即展开侦查,很快通过监控锁定作案人吴某并将其传唤归案。
经查,吴某两个月内三次盗窃4盆盆栽。其中3盆鸭掌木,1盆夏威夷竹,总价值共计人民币480元。尽管吴某盗窃物品价值较小,但其盗窃三次已然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很快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讯问时,吴某说出了偷花的动机并表示十分悔恨。经过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吴某是初犯且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并已经全部退还被盗物品,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对其相对不起诉。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并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后,东海县检察院于2023年3月10日对吴某宣布相对不起诉并对其进行训诫,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其行政处罚。
“真的太感谢检察机关给我这次机会了,我一定以此为鉴,以后遵纪守法,好好生活。”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同样,爱美,也应爱之有度。以爱之名行非法之事,终将走向被他人厌恶的反面人生。检察机关奉劝贪恋不意之财、试图不劳而获之人,守住道德底线,勿碰法律红线,珍惜美丽人生,创享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