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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怎么变成了被告人?
2023-03-29 17:01: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许伟伟 俞中平

  “我只是为了追回我自己的钱,却被人引诱,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现在真的很后悔......”声泪俱下的吴某懊悔不已,但已无力挽回,只能自食恶果,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涯。吴某本提起上诉申请后又提出撤回上诉,近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上诉人吴某撤回上诉。

  疫情初起,放贷获利

  2020年二月初,二手车个体户吴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某洗浴中心上班的王某。王某将租赁来的车辆,质押给吴某进行借款,吴某因为疫情期间收入甚少,觉得有利可图便欣然答应。随后,王某陆续从南通租赁了玛莎拉蒂、保时捷、霸道、宝马、奔驰等高档品牌轿车30多辆,共从吴某手中拿到140万元左右的抵押款,王某也如约按月支付高额利息给吴某,二者相安无事。

  车钱两空,成为受害人

  2020年5月底,陆续有车主和租车公司找到吴某,要求返还车辆。他才意识到王某质押的轿车来源有问题。同时吴某发现,王某质押来的借款实际上被他的老板李某所用。李某是某洗浴中心股东,受疫情影响,资金链出现问题,这才让王某去租车质押,获取资金以接续资金链。但此时李某已负债累累,根本无法赎回质押在吴某手中的车辆。经沟通,李某向吴某承诺,待6月初收到工程款后,他会先还吴某50万元,但吴某要先将其抵押的车辆返还给来找车的车主,损失由李某自己来承担。吴某信以为真,将车辆按约返还,但李某承诺的工程款却迟迟没有到账。吴某要不回借出去的钱,李某等人抵押的车辆也被车主和租车公司一一追回。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吴某,恼羞成怒,多次找李某讨要说法未果。

  租车骗钱,被害人变被告人

  讨债无望的吴某,最后和李某等人达成协议,由李某和王某继续通过租豪车向别人抵押套现的方式,骗钱还给吴某。于是,李某、王某通过伪造假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身份证等证件,进行租车抵押套现。在此过程中,吴某也积极参与联系租车、帮助开车、陪同租车,甚至出资讲价、帮助伪造手续等,协助李某、王某进行租车诈骗。这一团伙在连云港境内疯狂租车,导致连云港本地许多租车公司对他们避犹不及。于是,声名狼藉的他们又到南通、泰州、南京等地继续他们的“租车之旅”。直至2020年9月案发前,吴某参与的租车共有11辆,价值合计人民币300余万元。2021年4月16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对吴某提起公诉。2022年10月16日,东海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本案中,吴某原是被害人,却一步步地沦陷,最终变成了被告人。广大社会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常怀敬畏之心。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对方的真实信息和经济实力,必要时对合作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在发现自己利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打法律的擦边球,知法犯法,否则最终面临的将是法律严惩的苦果。

  编辑:朱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