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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是权利,但也意味着责任
2018-02-23 15:58:00  来源:正义网
 前几日写了篇文章,阅读量暴涨,甚至还能在一些杂牌网站查到。然而喜悦的同时,也带着一丝沉重,因为一些评论超出了自己原本的预期,点赞数上升的同时也不乏一些批评和质疑,甚至还不乏人身攻击。

 

其实写文章的初衷十分简单,只是将平日宿舍里谈论的话题做一次更深的探索,用有逻辑的语言展示出来而已。而加上完整的真实姓名甚至学校、班级等信息,有对于文章本身的自我骄傲,但更多的是提前考虑了必然会有人用“屁股决定脑袋”等类似的话语来质疑文章的内容,因为那篇文章讨论的话题的确容易陷入这种利益陷阱,所以也就有必要提前告诉读者自己“屁股”下的位置。后还觉不够谨慎,便又加了一个注,但看来仍旧摆脱不了此种质疑。

 

后来觉得,想要一篇文章人人称道而无任何批评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是一些“大牛”级教授的文章也难免会有一些质疑,还记得法律博客上曾有篇引起热议的文章叫《法学教授的愤怒和批判法官的尺度》,唇枪舌战展现在字里行间。但其实社会科学很多时候并没有标准答案,观点不同只是因为视角和视野的不同罢了,如此说来,“屁股决定脑袋”还真有那么些许道理。

 

从前,在学习过程中常常在一些论文首页的脚注中看到“感谢匿名审稿人的中肯意见”或“本文曾在xxx会议上讨论,感谢xxx教授的批评和建议”类似的话语,但后面一定不忘跟上一句,“文中不足之处,文责自负”。过去不太明白,但经过此次经历算是真正领会“文责自负”背后的深刻涵义。

 

过去我们常常看到的是署名权的光环,试想一本拥有金灿灿精装封皮的书籍上面印着是的你的名字,这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情。然而署名是权利,但其实同时也意味着责任。署名权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把名字背后真正的你和完整的著作权联系在一起的纽带,不仅仅意味着他人使用需经你的同意,甚至还得给你一笔报酬,还意味着别人对这篇文章的批评和质疑纷纷也都指向你,甚至文章有抄袭、有违法内容所指向的都是你,而你也必须承担这个责任。

 

这个世界也本来如此,权利和义务总是对等,当你拥有了些什么,也总会要你抛弃些什么,正如质量永远守恒。所以,当你署名的时候要记得,未来的日子里,鲜花和光环属于你,但那扔来的臭皮鞋你也得随时准备受着。

 

 

后注:文中所指“文章”是笔者前些日写的《应该“禁止”非法本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吗?》。昨日司法部正式公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十分有意思,解决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溯及力问题,是笔者文中没有考虑到的。但这个《办法》本质上最终采取的仍旧是将非法本限制在考试范围之外的意见,正如医师资格考试等职业资格考试一样将非专业人士排除在外。虽然和笔者文章最终的观点不同,但笔者文章所探讨的涉及的其实是《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这种探索的努力或许也并非完全没有意义吧!

 

2018年2月6日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