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0件92人,同比分别上升3.9%、下降13.21%;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2件387人,同比分别下降16.56%、20.21%。
2.逮捕和起诉。经审查,共批捕68件73人,同比分别上升7.94%、下降14.12%;共决定起诉211件299人,同比分别下降15.94%、15.94%。
3.不捕和不诉。不批捕18人,同比下降14.29%,不捕率为19.78%,同比减少0.03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107人,同比上升46.58%,不起诉率26.35%,同比增加9.29个百分点。
4.判决。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329人;生效无罪0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0;不负刑事责任0人、免予刑事处罚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