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本人考试快速办理驾驶证、升级驾驶证,付费即可拿证,本人无需出面!”2019年6月,考驾照失败多次的王正看到朋友圈里出现这样的广告,随即联系广告的发布人丁大明,详细询问办证相关事宜,丁大明信誓旦旦地保证道:“考驾照确实不需要本人到场,提供个人信息就可以。”
于是,王正微信支付了2000元报名费并提交了个人和身份证照片,并在微信上向丁大明转了2000元报名费。正当王正着急催促丁大明尽快办证时,丁大明消失了,这时王正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而另一位被害人安亮为了给妻子办理驾驶证,添加了名为“办驾照”的微信,此人朋友圈里发布的都是办理驾驶证的广告,安亮向侦查人员说:“陶兵自称办驾驶证有门路,一个月左右出证,他向我要了妻子的半身照、身份证照片和手机号,于是我就支付了报名费1500元。随后对方给我发了报名的电子页面、收据截图和科目二考试成绩单,后续,我又支付了科目三考试费用1550元、科目四采集指纹需要的指纹提取机押金1960元。”
当安亮迟迟未收到指纹提取机时,他才怀疑自己被骗了,于是慌忙报了警。经警方查证,骗取安亮钱财的陶兵,正是受雇于丁大明的同伙。
东海县检察院在引导侦查的过程中发现,丁大明和陶兵正是利用被害人急于拿到驾驶证的心理,编织谎言,欺骗被害人先交定金,发送虚假报名截图告知他们已报名并入档,随后以找人代考的名义让被害人再交钱,接着以科目四需要录指纹的名义,向被害人收取指纹提取机的押金。丁大明雇佣陶兵,通过上述操作流程骗取22名被害人七万余元,他们将骗取的钱财用于个人生活挥霍,而对于被害人的催促信息,则置之不理或者拉黑了事。
2020年4月23日,东海县检察院以丁大明、陶兵涉嫌诈骗罪,依法向东海县法院提起公诉。5月9日,东海县法院通过三方庭审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了此案,5月20日,丁大明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陶兵作为从犯,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说法:
通过伪造、复制、买卖等行为取得驾照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实际上,根本不存在“代考”、“代办”驾照的情况,“不用本人到场,全程代考包拿驾照”,这种类似的宣传语都属于虚假广告。为了防止个人信息随意泄露,保障您和家人的财产安全,遇到类似广告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