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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期间又酒驾 无视法律受处罚
2019-12-20 15:50: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潘亚萍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饭桌上口头禅。可酒驾入刑已八年多,仍有人知法犯法,甚至在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期间又酒驾,被交警查到后直接拘留了。近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新(50岁)因两次酒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9年9月的一天,李新正在家中跟媳妇孙某吃午饭,自在地喝着桃林小酒。喝酒解乏是李新多年来的习惯,他边看着电视,边乐呵地吃着菜,不知不觉两杯白酒下肚。这时孙某的电话响了,接完电话的孙某一脸难过。原来是她大姑家三哥打来的电话,说是家在新沂的大姑去世了,离这有几十公里,说什么也要过去看看。吃完饭,简单收拾一下,李新就骑着家里的二轮摩托车带着媳妇往大姑家赶,骑车走到曲阳乡薛埠桥那地方时,正好有交警执勤查过往车辆,就查到了酒后骑摩托车的李新,吹气显示李新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17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当即被交警带走了。案件经过侦查取证,李新的情况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于2019年9月30日被东海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尚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李新,本应该接受教训,谨慎小心地等待案件的审判。结果,他偏全然不顾,对违法存有侥幸心理。10月28日,李新又跟朋友出去喝酒了,朋友仇某邀请李新等七八个人一起去酸菜鱼馆吃饭,朋友聚一起难免喝点酒,李新难耐酒瘾,也跟着喝了白酒,大家吃吃喝喝聊着天,不亦乐乎。到了大约晚上九点半,酒足饭饱,酒席散场,大家准备各自动身回家。仇某是开着自己的小轿车来吃饭的,车就停在饭店门口,自己喝的也有点多,走路发飘,就想着打车回家,结果李新偏不,认为自己喝的不多,开车没问题,非要开着仇某的车带他回家。仇某知道李新因酒驾在取保候审期间,劝他不要开,但李新不听,向仇某要车钥匙开车一起走。仇某正在酒劲上,也没能管控住,就把车钥匙给了李新,跟朋友们道了别,然后就坐到副驾驶位置,李新发动起车子,载着仇某向房山镇方向开去。

  “我当时喝了大约半斤汤沟牌白酒,李新也喝了大约四五两白酒”,仇某在跟办案民警陈述时说道。所以回去的路上,仇某很快就在车里睡着了。李新驾车沿东海县城幸福南路往南走,当他行驶到地下桥南侧上坡的时候,夜色中看见前面有交警查车,吓得酒一下子醒了似的,跳下车就往北跑了,跑没多远被交警控制住了。经乙醇含量检验,李新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2mg/100ml。

  这次,李新涉嫌危险驾驶罪,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于2019年11月8日被东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很快侦结于11月11日便移送至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李新认罪认罚,案件快速办理,于11月14日起诉到了县法院。最终,抱着侥幸心理的李新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无视,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