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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父母抛男婴 、检察官倾力护“襁褓”播撒关爱阳光
2019-12-25 11:41: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相婷婷 王欢

  【案情故事】

  说起家,想到的是温暖的港湾;说起父母,想到的是大爱无边,父爱如山,母爱如水。然而现实生活,却不都是那样尽如人意。2016 年4 月,小志文出生才4个多月,还是一个襁褓中嗷嗷待哺的男婴,就被狠心的父亲冯某某(现在江苏省某监狱服刑)、母亲刘某某(因怀孕被暂予监外执行)出于盈利目的以65000元的价钱卖给了别人。如此冷漠、泯灭人性的行径,让周围的知情人选择报警而案发。

  2017年11月3日,冯某某、刘某某两人分别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和有期徒刑五年。

  【履职看点】

  冯某某、刘某某即将面临牢狱之灾,谁来向法院提起撤销此二人监护权的诉讼?谁来继续履行小志文的监护职责、精心呵护小志文的成长?这两个问题像两块大石,压在了承办检察官李守华的心上。

  李守华说:“4个月大的小志文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他的父母却选择了抛弃,这实在太让我心寒和心痛了。”

  李守华几经奔波,走访了小志文几乎所有的近亲属,并逐个与他们展开深入交谈,期望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期待他们愿意抚养小志文,给小志文一个温暖的家。

  可是,走访的结果却给了李守华当头一棒,小志文的外婆、舅舅、姑姑等人竟然既不愿意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也不愿意抚养小志文。一圈走访下来,只有小志文的大伯冯开明愿意抚养这个孩子,但是他却不愿意提起诉讼。

  即使撤销监护权案的启动受到了挫折,但是李守华决心为小志文再找一个家的信心却没有变。为了找到条件更合适的人员提起诉讼启动程序,李守华联系了东海县民政局,听取他们对案件的意见和建议。2018年11月20日,东海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东海县民政局愿意依法向东海县法院递交申请,请求撤销冯某某、刘某某二人对小志文的监护权,并请求法院指定东海县民政局作为小志文的监护人。

  考虑到近亲属具有争取抚养小志文的权利,并结合走访结果,东海县检察院同时建议县法院让冯开明(小志文大伯)以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身份参与诉讼,这一建议得到了法院的认同。

  2018年12月7日,经法院立案,并于2019年1月15日在江苏省某监狱开庭审理。县民政局、冯某某、冯开明(第三人)参加庭审,东海县检察院指派李守华检察员出庭支持起诉。法院综合全案事实及证据情况,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冯某某、刘某某的监护权,并依法指定冯开明(小志文大伯)作为监护人。

  小志文的大伯冯开明说:“这孩子受苦了,我十分心疼。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小志文,用爱心呵护他成长,让他在一个充满爱的家庭里长大成人。”

  【办案效果】

  童年被抛弃的阴影,只有关爱才能抚去伤痛。检察官的温情办案抚慰着小小少年,法律也有温度定让苗儿茁壮成长。至此,案件落锤定音,李守华的心情终于云开见光明,这样的结果也让她多日久久萦绕心中的愁思随之散去。对于小志文来说,这也是他的第二次重生,他迎来了希望的曙光,也实现了权利维护的最优化。

  李守华说:“监护权撤销诉讼是近几年出现的新生事物,如何启动程序,如何才能确保判决的公正公平,我们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致力于实现对孩子、对未成年人最大化的利益诉求。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合格、令人心寒的监护人,他们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侵害了未成年人权益,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还有一些甚至造成了被害人的终身阴影。这些伤害不能让其继续,应当按照法律依法撤销其监护权。”

  就该案而言,东海县检察院及时介入,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启动撤销监护权诉讼,并以支持起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建议法院将相关近亲属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创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撤销监护权诉讼的先例,取得了预期法律和社会效果,对丰富和扩展监护权撤销诉讼模式具有借鉴意义,遵循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实现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最优化。(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