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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值班制度
2021-12-08 11:38: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一、夜间值班保卫由本院各部门男性干警轮流负责,按照《夜间值班表》每人值班一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值班或者确需调班的同志,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商请其他干警代班或调班,并报告办公室分管领导。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的值班名单另行安排。

  二、值班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安全保卫和通讯联络等工作。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严禁脱岗和酗酒。值班时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三、值班人员到岗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对办公楼逐层进行检查巡视,查找不安全隐患,重点防盗、防火。检查完毕,及时锁好顶楼和一楼所有防盗门。2、检查办公楼内外有无其他不安全问题,注意防止不法分子伺机潜藏在卫生间等处暗中作案。3、检查办公室所有门窗是否关好;特别是遇大风和雨、雪等天气,更应及时检查关闭,防止发生意外。4、保持好值班室内清洁卫生,及时清扫垃圾。尤其是在交班前,应将值班室彻底打扫干净。

  四、值班时间:每晚6:00至次日上午8:00,同时将钥匙和值班记录交给下一值班员。

  五、凡值班员未履行好以上职责,有迟到、脱岗、酗酒、安全检查措施不到位、重大情况不及时报告领导、发生被盗等责任事故的,应严格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六、本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日常检查。院领导轮流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查。

  编辑:朱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