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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卫生、水电管理制度
2021-12-08 11:40: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一、安全保卫、卫生、水电的管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全体干警按照工作需要做好安全保卫、卫生、水电管理工作。

  二、门卫人员应把好大门关,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要进行询问,问清来由后方可入内,并指挥车辆停放指定地点。

  三、对档案室、传真室、微机室、打字室、财务室等重要部门和要害部位,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对贵重物品设备、器材和易燃易爆物及保密的卷宗、文件材料、举报信件等存放,要符合安全和保密规范要求,并指定专人管理。

  四、夜间值班由各部门工作人员轮流担任,每晚六时上岗,值班干警和门卫共同负责夜间安全保卫,确保重点部门和要害部门安全。

  五、机关清洁卫生工作具体按院《关于卫生责任区划分和管理意见》执行。

  六、办公楼内外卫生每日要清扫一次,每周五下午应对包干区大清扫一次;重大节日应全面清扫,冬季雪后全体干警应主动集中清扫院内外积雪。

  七、全体干警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节约“一滴水、一度电”的良好风尚。严禁乱拉电线、乱接电源、电话线等;各部门均不准使用电暖器取暖,夜间加班确需使用的应经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批准。

  八、办公室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进行安全检查,平时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编辑:朱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