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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东被判处受贿罪
2017-08-24 15:57: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2017815日,经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任东海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稽查科副科长张新东(2013年借调到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被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编辑: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