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贾某某诈骗案一审获判:
一、被告人贾某某(男,23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贾某某诈骗案一审获判:
一、被告人贾某某(男,23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