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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贾某某诈骗案一审获判
2021-11-04 10:32: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贾某某诈骗案一审获判:

  一、被告人贾某某(男,23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编辑:朱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