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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手抓扫黑除恶案件办理 一手抓行业领域社会治理
2020-01-15 10:52:00  来源:最高检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湖北省检察机关坚持一手抓案件办理,一手抓社会治理,把参与综合治理作为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硬任务,截至目前,三级检察机关共发送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4份,以高质量检察建议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从基层组织建设到长江大保护 让检察建议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

  2019年8月13日,由利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术文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刘术文获刑二十年,其余成员分别被依法判处十个月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案子虽然办结了,但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让办案检察官思索良久。

  针对以刘术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在当地政府征地拆迁过程中骗取国家补偿款,并将骗取的补偿款用以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这一特征,该院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在征地补偿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政策,防止国家征地补偿款被骗取。

  同时,该院就刘术文等人通过贿选方式当上社区干部,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等问题向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二单位均积极采纳检察建议,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从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到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再到服务国家反腐败工作大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湖北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聚焦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以及当地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进行专题研究,逐案分析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源头治理。

  从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发送对象来看,全省检察机关共向水利、水务、海事、劳动、教育、交通、食药、工商等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发送152份,向基层乡镇、村社、企业等发送21份,向公安、监狱等发送81份。

  如武汉、襄阳、黄冈等地检察机关针对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共向水利、水务、海事等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7份,内容涉及建立公开监督机制,挂牌拍卖采砂河段;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严格执行采砂许可证制度;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完善水利部门与司法机关违法线索移交机制等,增强检察机关对开展长江生态保护工作的高度敏感和自觉性。

  从跟踪回访到督促履职 让发出的建议件件有落实

  任洪卓等17人涉黑案是湖北省首例非法中介涉黑案。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区房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房屋租赁秩序混乱、违规违法经营等突出问题,及时提出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检察建议。该区房管局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回复,并积极行动提出4条整改措施,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确保检察建议从根本上落实,武昌区检察院积极跟踪回访,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在该院进一步督促下,武汉市房管局对5071个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开展行业排查,55家“问题”租房中介被列入重点整顿名单。房管、公安等部门对“问题”租房中介开展联合整治,重点打击行业乱象,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们要求各地突出效果导向,及时掌握每一个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定期对涉黑涉恶犯罪类案及各类检察建议进行总结分析,加强跟踪回访和督促履职的力度,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湖北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慧说。

  不久前,崇阳县检察院专程到该县民政局进行回访,详细了解该院在办理谢耀东等10人强迫交易恶势力案中发送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2019年5月7日,由崇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耀东等10人在殡葬服务中强迫交易涉恶案公开宣判,1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案件办结后,崇阳县检察院针对当地殡葬行业中存在的恶势力操纵强迫交易问题,向该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县民政局收到建议后对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落实,严防此类问题再发生,并及时对检察建议进行回复,积极推进殡葬改革,集中整治城区内违规办理丧事行为,整治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殡葬行业管理机制,切实落实惠民政策,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服务用工,建立考核监督机制。

  “谢耀东等10人恶势力团伙被查处后,行政机关根据检察建议积极履职整改,崇阳的殡葬服务行业管理日趋规范,得到群众认可。”崇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孙峥告诉记者。

  从提高质量到改进送达方式 让被建议单位从内心认同

  “一是要找准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建议文书的说理性;三是要注重对同类案件、同类问题提出类案检察建议,防止因追求数量而人为拆分……”

  2019年7月,湖北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制发检察建议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要求各地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上下功夫。

  赵慧告诉记者,在印发《通报》前,该院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涉黑涉恶犯罪情况及社会治理工作大调研,发现部分检察建议存在质量不高的问题,如某基层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内容为要求该局派出1名至2名干警与检察院承办干警协调办好某案件。“这类情况完全可以通过单位之间直接沟通解决,没有必要专门为此发送检察建议。”赵慧表示,这类检察建议损害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下一步将重点引导督促各地围绕检察建议质量做文章。

  为了实现让被建议单位既“口服”又“心服”的目标,湖北省检察院不仅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同时也倡导采取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上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

  在办理舒振东、吕维胜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过程中,黄梅县检察院发现自2001年国家禁止长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以后,武穴市黄砂公司(后更名为武穴市玉衡星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及一些个体砂石经营业主长期在武穴长江流域非法采砂,严重影响长江生态安全和行洪安全。

  2019年12月11日,黄梅县检察院采用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武穴市水利和湖泊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长江河道行洪区违法建筑行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及行洪安全。

  公开宣告送达和上门释法说理收到良好成效。12月30日,武穴市水利和湖泊局对该检察建议进行了回复。目前,该局已采取了规范采砂船舶集中停靠和监管、加强涉砂船舶管控、严厉打击非法采运江砂行为、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等措施进行管控,对该地“三无”采砂船已督促自行切割采砂机具24条,近期还多次联合黄冈、阳新、黄梅、蕲春等地的水政监察大队开展联合巡查行动,对相关辖区长江河道非法采、运砂进行全覆盖打击。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努力让检察建议发送对象更精准、文书制作更规范、释法说理更充分、跟踪督促更到位,力争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水平。”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冯新华说道。

  (本报记者戴小巍)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