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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统一证据标准精准打击走私冻品犯罪
2021-01-29 19:18:00  来源:最高检

  本报讯(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韩丹茜 刘韬)冬季以来,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广东省广州市一些地区因毗邻境外水域,犯罪分子借此绕关走私境外的冻品。近日,经研究调查,广州市检察院牵头多个单位制定打击此类走私犯罪案件证据指引。

  2020年3月2日,梁某受人指使,雇用霍某,共同驾驶木船从广州市番禺区莲花山水域出发,到达香港龙鼓洲附近水域,从一艘趸船上过驳冻品一批,装载完毕后运输入境,在深圳机场附近水域被海关缉私部门当场查获。经鉴定,上述冻品为境外冻鸡中翅,重6.2吨,价值人民币18.6万元,产地属于疫区(动物疾病疫区)。检察机关以梁某、霍某二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起诉到法院,法院对二人作出有罪判决。

  据了解,这些冻品绕关走私入境,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卫生条件差,运输过程中,依靠海上的三无小船再接驳不具备冷冻条件的货车,进一步加剧食品安全隐患。并且,这些境外走私冻品,来源不明,携带新冠病毒的风险很高,社会危害性严重。

  在办理这类案件中,广州市检察机关发现,走私的冻品有的来自疫区(动物疾病疫区),有的来自非疫区但属于我国非准入的物品,有的又属于非疫区准入的物品,而不同的冻品入罪的条件不同。往往查获的冻品种类复杂,如何认定犯罪数额、如何定罪量刑存在争议。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关键时期,为配合打击冻品走私专项行动,筑牢疫情防控防火墙,广州市检察院起草了《走私冻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指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式走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指引》,并牵头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两个证据指引,协调解决侦查、逮捕、起诉中出现的新问题。

  据悉,针对这类走私犯罪,广州市检察机关一方面加强和侦查机关的沟通,特别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操作性强的证据标准,指引侦查机关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另一方面,注重对走私冻品案件出现的新问题,研究司法对策,统一司法尺度。重视实地调查研究,以案促治,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坚决守好疫情防控“南大门”。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