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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对接落实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全覆盖及值班律师制度
2019-04-12 17:12: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津睿

  近日,东海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就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值班律师制度的施行做出进一步拓展,实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辩护权全覆盖。

  一是对于一审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人的,由检察机关在受案之日起3日内依职权办理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明确拒绝的除外);二是认罪认罚案件中具结书值班律师见证及所有一审公诉案件审结前听取值班律师意见,均改为法律援助律师见证和听取法律援助律师意见;三是在检察机关设置专门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站,配备专用内网电脑、打印机等,方便法律援助律师阅卷、认罪认罚见证和意见听取。

  该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履行新刑诉法关于值班律师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和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同时也打消了值班律师因时间紧、不能深入了解案情,对提出辩护意见心存疑虑的担忧。此举受到了律师群体和群众的认同和称赞。目前法律援助全覆盖制度运行平稳,获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