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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网友“666”提问的回复
2020-05-06 09:30: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网友“666”提问:想问下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检察监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回答:根据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第二十五条 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其中身份证明包括:(一)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照。其中相关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该案件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全部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