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县两同学打架致轻伤:是谁挽救感动了他
2017-04-24 09:23: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作者:李守华

   

    “对不起!之前的行为都是我的错,希望我们还能成为朋友!” “嗯,好的!” 未成年人顾某和江某就这样自然地拥抱在一起。这是一起经东海县检察未检科检察官工作达成刑事和解的故意伤害案件的两名当事人。2017412日,东海县检察院依法对顾某宣布不起诉。这起从案发经历了10个月的案件终于在检察官的参与下完满结案,涉事未成年人的家长对如此帮教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顾某和江某案发时均是初三学生,且是同班同学。20166月下旬一天,顾某参加了江某的生日聚会。在参加完聚会后两人因琐事发生打架,顾某致江某轻伤。案发后,顾某家人积极赔偿了一部分医药费,但因后期治疗的赔偿费用双方分歧较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过程中,顾某中考后到外地上学,江某也升入本地的一所高中就读,但两人的关系因此事一直未得到缓和。今年3月,该案移送到东海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审查起诉。检察官与两方当事人联系后,他们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但都互相“打太极”不愿让步。不过他们也都希望检察官能从中做工作,早日把此事了结。 

  经过分析,检察官了解到两方的分歧焦点在赔偿数额,而双方家长一直未能心平气和地交流过意见。后在检察官的建议和安排下,双方家长进行了面对面的首次交谈。在双方都感觉到对方的诚意后,检察官先从法律规定入手,让他们明白案件的性质,并希望家人从长远考虑,为两个未成年人未来的发展建立良好的基础。未成年人行为冲动,今天逞强斗狠,说不定几年后又成为好朋友。在检察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双方家长最终接受了折中的处理方案,并达成了赔偿协议。 

  该院在依法对顾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们并没有就事论事完事大吉,而是着眼于两个孩子的重归于好。于是在对顾某宣布不起诉的时候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在宣布不起诉的现场,在场的检察官、律师、未成年人家长、妇联工作人员都语重心长地对未成年人进行了教育,希望他们知法、守法,行事不要冲动,走好以后人生路。顾某表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做违法事情,也会让江某成为自己真正的好朋友,希望检察官放心。 

  东海县检察院未检科一直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双重保护,对发现存在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有力化解社会矛盾,也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2016年以来,已通过刑事和解对3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