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批捕一名利用“互联网众筹”实施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
2016-12-22 10:07:00  来源:  作者:孙戊

  随着互联网借贷的异军突起,“众筹”也开始借助“互联网+”的东风迅速得到众多投资人的追捧,然而这新兴的互联网模式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甚至是“阴谋”。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一名利用所谓“互联网二手车众筹平台”非法集资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2016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斌等人成立连云港千卓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运营一个名为“某汽车众筹平台”的网站,该网站平台宣称以二手车众筹为主要业务,即在网站上发布二手车众筹标,让投资者进行众筹,达到众筹金额后,再将众筹款用于购买该二手车进行销售,销售后所得利润按照网站与投资者37的比例进行分成。该网站还宣称众筹后一定期限内未能将车辆卖出则按照18%的年化率支付投资者利息。网站上线运营2个月时间,共发布二手车众筹标184期,有150余人参与众筹,投资金额达到1500余万元,该网站显示每期众筹标全部众筹成功,且全部二手车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销售并进行了利润分成,然而今年922日,网站突然关闭,投资人在该网站的投资款均无法提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该平台运营后,王某斌等人并没有将投资人的众筹款用于购买二手车进行销售获利,而是将其中高达400余万元的投资款用于个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购车、还贷等予以挥霍,并通过将后投资人的投资款支付前期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润以造成众筹成功的假象维持运营,8月底,王某斌意识到漏洞难以弥补,遂将该平台卖给李某川等人,李某川等人在网站运营一个月后,将投资款陆续转移并逃跑。 

  114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互联网众筹模式欺骗他人从而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最终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编辑: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