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人员不服社区矫正管教还公然挑衅法律 被东海检察院监督收监
2017-09-07 08:4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定位手机卡是我故意丢掉的,你们想拘我就来拘我啊。”近日,社区服刑人员尹某某在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后,公然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微信群中言辞挑衅,无视法律规定,最终自食恶果,东海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将其收监执行。

  

  经查,该犯于20161215日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执行,该犯在服刑期间多次将定位手机关机,未经批准私自离开本地市,不服从管理且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对此,东海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建议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撤销缓刑。 

  2017824,在检察人员的监督下东海县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向尹某宣读法院予以撤销缓刑的刑事裁定书,并将其移送看守所收押。    

  编辑: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