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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东海县检察院诉山东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初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3-12-08 15:29: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案情简介】

  山东某某测有限公司在东海县内承接燃气管道探伤检测项目,后该公司委派工作人员初某某作为该项目经理。20

  *年6月至2022年2月期间,初某某带领汪某、刘某等人租住在东海县白塔埠镇驻地北某某小区,并在该处冲洗胶片。初某某、汪某、刘某等人在明知显影剂、定影剂为危险废物的情况下,仍将上述危险废物通过马桶排放至外环境中,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该公司未对初某某等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管,该公司也因初某某等人的违法行为减少了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经检测,初某某等人非法倾倒的废液中所含银离子含量严重超标。经专家评估,上述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价值30万余元。

  【办案过程】

  (一)依法能动履职,启动公益损害调查。2022年7月,东海县检察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初某某等人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进行立案调查并委托连云港市环境科学学会进行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评估。

  (二)引入检察技术,推动高质效办案。2022年11月,承办检察官针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委托最高检对评估报告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并根据最高检反馈意见与第三方机构进行沟通,第三方机构接受并采纳了技术审查意见,并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2022年12月,东海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8月,经灌南县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初某等3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2万元、1万元;山东某检验检测公司因未合规处置危险废物,一并被判处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评估费等共计30余万元。

  (三)参与社会治理,优化小城镇环境。案结事未了,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宣判后积极与法院、侵权人进行沟通,督促侵权人分三期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20余万元,又主动对接属地镇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前圩河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前圩河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已完工。现在的前圩河重见清澈,周边的老百姓也露出了笑容。

  【办案感悟】

  高质效办理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是当前的基本要求,通过司法办案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揪心事,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真正把党的好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充分展现新时代检察办案胸怀“国之大者”的大局意识、一以贯之的人民立场和一如既往的责任担当。

  编辑:东海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