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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误农时不负春 检护春耕在行动
2024-03-15 11:37: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徐新童

  人勤春来早,备耕正当时。“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4日,东海县检察院联合桃林镇政府工作人员走进农耕生产一线,开展农资安全普法行动,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活动中,检察干警们向农资经营户和前来购买农资的群众宣传《农药经营管理许可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醒农资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做好种子备案审查工作,并对前来购买农资的群众宣传在购买过程中如何通过农资产品的条形码查验产品的来源及质量,如何识别农资产品的真伪,切实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合法维权意识。

  当天,检察干警还走入该镇北芹村蔬菜种植基地,了解种植户蔬菜种植情况以及农产品安全,为服务全县农业生产安全提供公益诉讼检察保障,助力春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下一步,东海县检察院切实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关注民生安全,协同相关行政机关对县域内种子、农药等农资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管,保障春耕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在保护公益方面的协同协作,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编辑:东海县人民检察院